黑龙江省化学学会

黑龙江省化学学会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化学学会成立于1982年7月,是由全省化学科技工作者和相关单位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省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黑龙江省民政厅,办事机构挂靠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现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和社团法人为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院长白雪峰同志,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为全省各大专院校、重点中学、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现有1300余名会员,其中长江学者2位,龙江学者8位,省级人才梯队带头人9位。

(二)学会资源

     学会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高分子化学专业委员会;化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无机普化专业委员会;有机化学专业委员会;物理化学专业委员会;分析化学专业委员会;高师化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应用化学专业委员会;新材料化学专业委员会;轻纺工程专业委员会;农药化学专业委员会;煤化学专业委员会;油田化学专业委员会,这些专业委员会分别挂靠在全省部分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学会主办的期刊《化学与粘合》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用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文摘(英文版)》收录期刊;《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期刊;《中国化学化工文摘》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

学会以“团结组织全省化学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研成果,促进黑龙江省化学领域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为宗旨开展活动。作为社会团体,公益化和社会化是学会的特点。

(三)研究领域与学术成果

    1、组织开展化学学科及交叉学科的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增进化学工作者的联络和交流;

    3、普及化学知识,关心中学的化学教育,积极传播先进经验;

    4、对全省化学学科的科学、技术、教育、政策和问题发挥论政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根据经济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开展化学科技的培训工作;

    6、编辑出版化学学术刊物。

(四)发展思路

    1、创新学会体制机制

    通过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来健全机制,保障会员权益;强化理事的义务和学会事务参与度,形成规范有序的专业管理体系及合理的工作程序,推动学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学会功能,拓展职能

    积极去承担政府职能的转移,如科研评奖、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评审、评估、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增强学会的服务能力,实现学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3、开辟多样化的学会活动方式

     不拘一格、多样化、多形式开展活动,如使学术活动与经济活动相结合,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活动方式。要发挥学会优势,如及时地交流新信息、新成果,积极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