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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矿泉饮品中试基地


名称:黑龙江省矿泉饮品中试基地

组建时间:1998.6

批准部门:黑龙江省科技厅

批准文号:黑科院财字【1998】31号

实验室地址: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

依托单位: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

联系方式:0456-7224463

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简介

       黑龙江省矿泉饮品中试基地是黑龙江省科技厅批准于1998年6月成立,依托单位为黑龙江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是以当时的五大连池矿泉水厂为基础建设而成。中试基地坐落于五大连池风景区药泉湖畔,占地32000M2,共有员工62人,合同制人员47人,研究人员15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硕士生12人。 设有研究室、检测室、营销部、质量部等机构。

       中试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是矿泉水新产品开发、保健功能机理研究、水源保护与评价。主要职责是根据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加强科研成果中间试验和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研究开发工作,同时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服务,为社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以及人才,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附加值的矿泉水新产品,推动研究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走向市场,服务社会。

       基地整体资产达1000余万元,其中设备350余万元,基础建设150余万元,无形资产400余万元,流动资产100余万元。拥有配套齐全的水质检测设备气相色谱法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实验级小试成套设备、中试生产线等。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文章3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共有10项。

       2006年与中加投资公司合作,引进外资300万元,目前厂房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中试矿泉水生产线5条,用于矿泉水生产的设备20余台套,生产车间10万级空气净化,年生产能力可达到20万吨,产值3000万元、利税370万元。

       中试基地共转化科技成果15项,包括 “白花蛇舌草矿泉水”、“米饭蒸煮专用水”、“葛根植物近水饮料”、“矿泉冰酒”、“矿泉白酒”、“保铁矿泉水的研制”等。形成矿泉水系列产品23种,矿泉冰酒3种,矿泉白酒7种,覆盖含气、偏硅酸、功能矿泉水、矿泉冰酒、矿泉白酒五大系列。

二、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研发方向

       研发方向一:矿泉水新产品开发

       系列植物功能饮料、特殊人群系列饮用水、功能饮料系列和专用水系列

       研发方向二:矿泉水功能机理研究

       开展矿泉水保健机理研究、矿泉水质与食品间的相互促进作用研究、矿泉水在食品化学中的作用机理

       研发方向三:矿泉水可持续利用研究

       水源地保护、水质健康评价及开采应用可持续利用研究

三、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获奖成果

       国家级奖励:

       省级奖励:

       1999至今,“仙池”牌商标每年均被评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2004-2006年,连续三年荣获黑龙江市场最畅销知名品牌。 2013年,被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验协会认定为“安全放心食品”,同年,被评为黑龙江百姓最喜爱品牌暨3.15推荐品牌单位。2014年“仙池”牌矿泉水被评为“市场最佳名优产品”。2015被评为龙江十佳矿泉水品牌。

       地市级奖励:

       2009年“五大连池偏硅酸矿泉水的水处理工艺研究”获黑龙江省科学院科技进步贰等奖。

       2013年“五大连池矿泉水水质健康风险综合评价及处理工艺研究”获得黑龙江省科学院科技进步三等奖

四、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情况(图、文)

       2015年3月参加黑龙江省科技厅举办的省科学院科技成果专场发布会

 

       2015年6月参加中国饮料行业包装饮用水发展论坛

       2015年10月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饮料工业科技展

 

       多次参加中国矿业联合会矿泉水专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矿泉水学术研讨会

 

五、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人才队伍

       实验室主任简介:

       王菁华 女 1982年生 硕士研究生 副研究员。主持承担省市级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9项、发表论文11篇、申请发明专利7项、授权发明专利3项、获得省科学院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长期从事火山矿泉资源调查与评价、水质分析与机理研究、矿泉水系列产品开发与质量控制。

       学术带头人简介:

       谢振华 男 1962年生 硕士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主持承担省市级科技项目18项、发表论文15篇、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12项,获发明专利8项。主要从事五大连池矿泉水理化性质研究封装工艺研究、五大连池矿泉泥理化性质研究、矿泉泥系列护肤品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

       专家风采:

       马晓红 女 1963年生 大学 高级实验师。长期从事矿泉系列产品开发、质量控制、销售与管理工作。参加省科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十余项,获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获科技进步叁等奖7项,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篇,申请国家专利11项,专业技术手册6部。

       杨  臣 男 1964年生 大学 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火山资源利用与保护、新产品研发及生产工艺研究。主持承担省市级科技项目15项、发表论文12篇、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8项,获发明专利6项。

       王希英 女,1971年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黑龙江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矿泥研究室主任。主要从事火山资源研究以及火山矿泥资源的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工艺设计等工作,研制成功10种矿泉矿泥系列新产品,主持参加科研项目24项,获得省科学院科技进步奖14项,获得发明专利7项,其中2项获得省科学院优秀发明专利奖,发表科技论文9篇,7项科研成果被转化,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一: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二、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三、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基地质量管理水平。基地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四、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五、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六、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七、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八、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九、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十、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十一、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十二、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规章制度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一、为贯彻基地“质量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检验制度和要求,适用本基地的所有最终产品。

       三、检验员根据产品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条件等所编制的产品检验细则进行检验,并填写好测试报告,分析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四、经检验、检验合格后的合格品,由成品检验员签发合格证明,贴合格证明标志进入包装后入库。

       五、经检测不合格产品,隔离存放,由成品检验员填写返工通知单主名返工原因,退回车间,返工后的产品,需再经成品检验员复检和测试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才能进入包装。

       六、产品包装前后成品检验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对产品进行外观复查

       2.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核对产品型号和包装箱

       4.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

       七、检验员必须作好如下检验资料工作

       1.产品的检验记录和检测报告,必须认真填写好实测数据

       2.检验记录和检测报告必须填清交焉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抽检数、合格数、返工数,返工原因等。

       3.检验员必须按月负责整理汇总产品检验记录,送技术部统一保管,并保留3年以备查询。

       八、最终检验后的成品存放三个月以上时,仓库保管员通知技术部门进行复查。

       规章制度三: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质量检验部从取样到出报告的整个工作程序。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质量检验部对原料、辅料、包装、中间体、成品、工艺用水、环境监测等从取样到出报告的全过程。

       二、责任人:质检部经理、检验主管、检验员。

       三、内容:

       检验工作程序示意图


       请检:各部门按照《样品请检管理规程》填写请检单。

       四、取样:

       1、原料取样、中间体取样、成品取样。

       2、取样后编制该批物料的检验编号。

       3、将该批样品、请检单、检验记录移交质量检验部,填写样品请检台帐。

       4、工艺用水取样。

       5、环境监测

       五、检验工作

       检验员收到检验样品后作检验准备工作。要求实验环境满足要求;所用试剂试药符合规定;所使用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玻璃器皿经过清洗并在有效期内。

       检验员按照相应的检验操作进行检验,及时、准确、清楚地填写检验记录,不能写回忆录、不能将检验数据记录在任何其它地方,更不能超前记录和凭想象写记录。

       检验记录应如实填写检验数据和观察到的现象(如有异常,应详细记录)。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的适宜处,应将主要数据记录在检验原始记录纸上。

       无论检验结果成败(包括必要的复测),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记录上说明。

检验员应根据各项目的标准和检验结果,对所检项目作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判断,平行的测定结果中只要有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平均。

       六、检验记录

       检验完成后由检验员及时填写检验记录。

       由复核员和质检主管或其委托人分别对记录复核。复核员对检验记录的书写形式、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记录数据及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质检主管或其委托人对检验依据、检验 过程、检验记录数据及内容、计算结果、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记录内容符合要求后,复核人才可签名。复核人对复核内容负责。

       七、检验记录汇总:样品所检项目完成并给出结论后,将检验记录汇总到检验员处。

       八、检验结果报告

       检验员根据各项目的检验结果和质量标准出据检验报告,作出所有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结论,并在报告书上签字。

       主管应根据检验记录和标准对报告书进行复核,并签字。将报告书交质检部经理复核。

       质检部经理或其委托人应对报告进行复核,并在报告书上签章和盖检验专用章。

       九、发放检验报告

       质量检验部质检员将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移交质量保证部审核并填写交接记录,合格后由质量保证部发放检验报告书和凭证。

       十、检验记录的管理

       检验记录装订后由质量保证部档案员统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