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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科学院党组各项精神

2018-11-09  |  阅读:3306

来自: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科学院相关精神,同时围绕法制年建设,11月5日,省能源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能源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徐晓秋同志主持。

 会前徐晓秋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再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省科学院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和院党组书记赵梅同志在11月2日全院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提出的三点学习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将上述各项学习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自身工作学以致用,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开展“支部说讲谈”活动,每一名职工都要自觉肩负创新驱动的历史重任,要以实际行动助力我院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