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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科学院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9-29 09:31      阅读:345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科学院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2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部署。省科学院党组坚决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会主要精神,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各处室立即行动起来,边部署边整改边推进,全院上下迅速形成整改落实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共召开了10余次不同层面巡视整改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及时掌握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压细责任。制定《黑龙江省科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方法及整改要求。整改台账问题实行销号推进,督办管理,加强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实效。

(四)深化标本兼治,彰显整改成效。院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与推动科研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巡视整改和主责主业“两不误”“双促进”。深化标本兼治,既做到照单全收严格落实抓整改,更突出融会贯通追根溯源找差距,努力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解决方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全面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目前,对照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0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

1. 着力解决提升科研质量乏力问题。

一是顶层设计,超前谋划,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制定黑龙江省科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瞄准我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的学科方向,前瞻部署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向,推动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对全院“十三五”期间承担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了省科学院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库,并对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深化完善省科学院各级各类项目计划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围绕我省“十四五”期间布局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实施意见》中的工作部署,在食用菌、汉麻领域组织基层院所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发挥省科学院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四是增强科研服务经济能力。实施重点科技创新工程,围绕我省“十四五”期间布局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在关键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开展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政研合作,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挥省科学院战略咨询服务和科技支撑职能,服务龙江区域科技经济发展。加强研企合作,与国内龙头企业建立了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解决企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强化我院科技成果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强院地合作,统筹相关研究资源,与地市政府开展合作,提供科技支撑,服务区域企业。加强科技成果宣传,每个月组织基层院所遴选成熟的科技成果参加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联盟路演,促进技术产品对接。五是完善人才建设制度。召开全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制定《黑龙江省科学院党组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出台配套规章制度。利用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培育骨干人才,通过聘请院士、客座研究员等方式,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信息库,并对知识产权(专利)信息的运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与引导;落实院自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专利管理;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服务,为基层院所提供知识产权分析报告及相关业务培训。

2.着力解决对下属企业管理有缺失问题。

认真研究推进企业脱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脱钩办要求制定了方案,巡视后剩余27家未完成整改企业,截至目前,又有15家企业完成脱钩注销或撤并,按省专班要求7月20日前已按阶段完成脱钩目标任务。

(二)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3. 着力解决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履责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召开了2021年省科学院党建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强化纪律提醒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一把手”监督,院属8家单位重新确定领导班子分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二是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制定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制定统一的会商制度,每半年与被监督单位党组会商1次。开展驻点办公,加强嵌入式日常监督。针对巡视、政治生态考核等反馈问题,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加强指导和问责,及时发现被监督单位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检查调研、组织学习、培训讲座、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机关纪委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切实肩负起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职责。

4.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问题。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对借用公务车辆进行调查了解,制定车辆返还方案,将相关单位借用车辆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办理了还返手续。二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及时回收出借房屋,目前,2家公司已腾退了借用的办公用房。三是坚决遏制滥发奖金补贴现象。巡视期间,相关研究所均已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现象进行了立行立改。相关处室和院所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院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修订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规范了公务出行补助的发放方式。

5.着力解决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组织各单位梳理和统计无形资产实际状况,对专利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有效评估;对超出保护期的专利资产进行合法处置,围绕处置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和备案。对现行专利性资产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对不符合新要求的制度办法进行废止和更新。制订了《黑龙江省科学院专利性资产管理办法》,强化无形资产管理。二是加强工会会费支出管理。完成了科学院工会经费支出报告,制订了《黑龙江省科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细则》,规范工会会费使用。三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各院(所)均已规范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定位后,全部院属单位的收入已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强化培训费管理。梳理核对培训计划任务书及目前未执行完成情况,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并督导院(所)如期完成计划目标,截至7月底,各单位按计划组织培训12次。梳理了6个学会的培训费明细,督促指导院属各单位细化培训合同(协议),合法合规使用培训费。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符的培训计划和相应预留经费,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应管理流程返还省财政,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削减下年度培训费额度的处理。五是建立巡察工作制度。按省委巡视办要求,成立我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培训专职巡察干部,年底前启动对院属单位的巡察工作,实现五年内巡察全覆盖。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6.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科技领域指示批示。设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围绕主题设置学习篇目,对重点篇目安排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为第一议题,每次必学。截止2021年7月5日,共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6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周密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筑牢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普遍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及时上报会议召开情况的报告。省委巡视后,2020年度我院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民主生活会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通过了省委指导组的审核。

7.着力解决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完成7名领导干部人事档案重新审核工作,未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问题。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制定《黑龙江省科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在全院范围内执行。三是加强挂职干部管理。规范了党组下发的挂职干部文件,完善对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

8.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相关院(所)修订了《党委会议事原则》,讨论干部任免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避免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二是加强因私出国管理。在原有的《黑龙江省科学院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院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是清理干部违规兼职。认真学习中组部文件精神,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完善我院处级干部兼职管理、报批及备案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院处级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对我院处级干部兼职中符合相关兼职规定的兼职进行备案,并加强日常管理。对不符合相关兼职规定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违规兼职的处级干部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9.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院党组领学示范,基层院所积极跟进,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七一庆祝大会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研讨交流。一以贯之开展“四个一”学习实践活动,即“每日一读”、“每日一答”、“每日一讲”、“每月一次主题活动”。先后邀请省委党校、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老师进行专题授课;举办省科学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资源,开展支部“说讲谈”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党史学习教育测试”3次。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二是规范履行组织程序。相关院所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换届工作要求,进行了基层党组织调整,完成了党委、纪委换届及支部换届等工作。院机关党委举办了全院的党务、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全院2021年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发展了5名新党员入党。作为全省党建信息化七个试点单位之一,面向全院党务工作者,举办了“龙江先锋”党建云平台应用培训会,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三是落实“一述三评”考核机制。制定了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计划,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规范党务工作程序。相关院所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对述职不规范的支部和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分别制定或完善了年度支部书记述职及评议方案。

(四)坚决推进完成上一轮巡视整改有关工作

10.着力解决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混岗混编”问题及时整改。对涉及混编混岗的院管干部按照实际工作岗位进行了编制调整,目前,院管干部已无混编混岗情况。二是对多发的津补贴进行追缴并建立长效机制。对相关单位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在财务、人事、科研、开发、管理等方面健全制度体系,严格制止乱发津补贴现象。相关院所下发了《关于返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的通知》,制定分步返还方案,目前第一部分的津补贴返还已到位。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使用及监督管理,确保保值增值。针对对外出租的房产,与所有房屋租赁单位均签订了《解除合作关系协议书》,不再续租。目前已收回了2家出租房产,其余1家出租房产将在协议9月底到期后收回。

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科学院党组将继续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保质保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把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长期整改任务作为重点,对未整改完的任务进行集中攻坚,坚持一抓到底,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深入持续开展下去。

(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回潮。同时把理顺体制和建强制度统筹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以整改促发展体现新进展新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不断转化为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结合全院“十四五”规划编制、党史学习教育开新局等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持续发挥我院服务地方的科技优势,开创为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的崭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7010522;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黑龙江省科学院520室,150001(邮编);电子邮箱hasjgdw@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科学院党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