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文化
INDUSTRY SERVICE
产业服务
推动产业发展 助力科研孵化
了解更多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8年“法治建设年”活动推进和公开承诺完成情况2018-10-30 14:49    阅读:12734


省科学院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

一、解决规章制度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问题。对现有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进行审查,纠正其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内容,增强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其科学管用,适应院所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

二、解决提高依法决策科学管理水平问题。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再造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深化“四零”创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解决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过程存在的问题。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和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定程序,依法公示决策流程。

四、解决执纪问责不彻底问题。严肃治理科研领域不良倾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落实纪委监督全覆盖,扫除监督“死角”“盲区”。对失管失察、失职失责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

五、解决领导干部学法不精问题。做好会前学法,以宪法、监察法和党内法规为重点,年度学法20部完成率达到100%。以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环保法、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经济等领域的相关法律,以法律规范科技工作环节和程序。

按照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结合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和创新创业工作实际,现将黑龙江省科学院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和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公布如下:
重点任务任务分解具体内容实际工作情况
(一)弘扬法治精神1.加强宪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以宪法为宣讲主题,组织“宪法学习大家谈”专题活动,在全院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1.组织院系统150名干部职工参加第548期龙江讲坛,学习由省委党校李辉教授做的题为“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宪法实施”的报告。2.将宪法学习列入《黑龙江省科学院2018年度党务培训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培训。
2.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全年学法20部,以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经济等领域的相关法律,党内法规为重点,根据科研院所特点,结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等系列活动,在科普宣传中加入普法内容,学以致用,规范科技工作环节程序。1.举办《专利法》专题辅导讲座;2.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3.召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会;4.领导班子会前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5.结合最新《监察法》,定期将省纪委监委发布的典型案例在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平台发布,以案释法;6.组织院系统财务骨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7.组织开展2019年即将颁布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培训;8.召开办公室系统专题工作推进会学习保密工作法律法规;9.组织学习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0.组织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10.组织召开网络安全与信息工作会议学习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11.组织院系统外事工作人员学习《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12.组织院系统外事工作人员学习《外国人才(R)签证办理服务指南》;13.组织参加《宪法》学习报告会;14.以第18届全国科技活动周为契机,紧紧围绕“科技创新 强国富民”的主题,5月21日上午在圣索菲亚教堂广场,组织开展了“展科技成果 惠龙江人民”主题科普宣传活动。院属各单位志愿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在科普宣传中向广大市民普及各自学科领域的法律法规。
3. 加强现有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审查推进对现有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的审查工作,完善、修改、纠正其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内容,重新形成依法依规的规范性文件。针对现有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开展基层调研,形成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改革创新发展环境、以新时代新思想为指引为科技人才创造美好工作环境、坚定不移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发展环境、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技资源平台整合、成果转化的难点及对策、对俄科技合作发展战略等7个方面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报告内容对照各个领域政策法规,依法完善规章制度。
4. 切实提高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质量增强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尤其是用于指导科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的相关制度办法,确保其科学管用,适应院所发展新变化新要求。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基层10个院所,围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科研发展战略、人才评价、成果产业化、对外合作、作风环境、党的建设等方面现有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到基层进行调研,通过认真倾听基层科技人员的心声和诉求,发现阻碍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摸清真实情况,认真梳理问题,分析形势,提出切实可行能够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加强依法管理5. 提高依法科学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遇事找法,办事靠法,行政依法”要求,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和发行审核。
6. 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规范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定程序,依法公示决策流程。制定《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关键人责任标准,切实履职尽责、严肃失职追责。依法出台《黑龙江省科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科学院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中试熟化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科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科学院科研项目鉴定(验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科学院对外合作项目管理细则》等,并在钉钉工作平台对科研项目立项进行公示。
7. 提高管理效率结合作风整顿工作部署,加快“互联网+科研管理”建设,再造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加网上办理事项。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实施工作流程再造,制作《岗位工作手册》,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执纪监督8.严格行权理念树立正确的科研权力观,摒弃权力异化、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损害国家科技资源和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摒弃谋取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的行为。组织召开省科学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选人用人方面的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9.严格行权运行严要求,立规矩、定底线、亮红线,按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去管权、管事、管人,用程序去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带头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将《条例》要求作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出国的党员干部坚持备案和廉政审核制度;坚持在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汇报党建工作、作风整顿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双汇报”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10.执纪问责寸步不让严肃治理科研领域的各种歪风邪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落实纪委监督全覆盖、令行禁止一盘棋,扫除监督“死角”“盲区”。对失管失察、失职失责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有效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组的监督。
(四)建设法治文化11.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精神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说讲谈”内容,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法治讲座、年终述法、年度考法制度。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举办第五期“关键少数”学习培训,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共产党宣言》;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支部“说讲谈”学习党纪法规;举办《专利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领导班子会前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
12. 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融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科研院所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政德教育,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失范、剽窃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等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的不良失信行为,坚决给予惩戒。制定《黑龙江省科学院关于科技计划失信行为记录的暂行规定》。
13.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推进院系统“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律学习进支部、进团队、进一线活动,充分利用好钉钉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好支部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以科研领域相关法为重点的、具有科研院所特色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制定《省科学院2018年“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明确“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开展法律专题支部“说讲谈”,充分发挥党建联系点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在钉钉工作平台“两学一做”专栏设立“七五”普法专题,将宪法、监察法、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和基础法律理论知识300题内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学习宣传。
14.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结合院系统“向上向善向阳向党”党建文化,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院所行"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志愿者活动重点内容。以第18届全国科技活动周为契机,紧紧围绕“科技创新 强国富民”的主题,组织开展“展科技成果 惠龙江人民”主题科普宣传活动。院属各单位志愿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在科普活动中向广大市民普及各自学科领域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