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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2015年 部门决算数据公开的说明 2016-09-18 10:21      阅读:9258



第一部分 省科学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省科学院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管理省内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机构。二是管理院系统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知识产权)。三是编制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公益性研究和体现政府行为的战略高新技术开发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按照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开展“院地合作”工作和组织联合攻关。五是受国家有关部委委托,代管中央直属研究机构。六是参加省委、省政府成立的有关领导机构或咨询机构,制定政府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计划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七是代表政府的科研机构,与国外科研机构签署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协议。八是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分配科技三项经费和省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的拨款。

二、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省科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省科学院本级及所属9家财政补助单位,共计10户,分别是:

1、黑龙江省科学院

2、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3、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4、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5、黑龙江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

6、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7、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8、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9、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10、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第二部分  省科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计表

第三部分  省科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省科学院2015年总收入30643.29万元,比2014年减少91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350.19万元。系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528.36万元,减少7%。

2)事业收入8434.18万元。系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为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等。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157.63万元,增加15.9%。主要是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规模增大。

3)其他收入1858.92万元。系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横向课题经费、利息收入等。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549.27万元,减少22.8%。主要是横向课题经费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3483.26万元。系以前年度支出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资金。

省科学院2015年度决算收入结构详见下图:

 

2.省科学院2015年总支出31134.76万元,比2014年增加101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781.92万元。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15年度决算数较2014年度决算数增加2876.12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2015年调增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11352.84万元。系科研项目支出,如胶黏剂、核能源、水专项、生物资源、环境、高分子等研究。2015年度决算数比2014年度决算数减少1861.92万元,减少14.09%,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拨款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2352.18万元。系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资金。 

省科学院2015年度决算支出结构详见下图: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0350.19万元,比2014年减少1528.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压缩科研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教育支出 7.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01%,主要用于研究生费用。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了5.1万元, 增加了188%。主要原因是研究所生扩招。

2)科学技术支出17672.85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8%,主要用于科研项目。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了1532.56万元, 减少了7.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了68.55万元,增加了33.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1.6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了127.28万元, 增加了26.28%。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医疗待遇。

5)住房保障支出1796.91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5年决算数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了167.25万元,减少了8.52%。主要原因是住房货币化资金减少。

省科学院2015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详见下图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4万元,比2014年减少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因公出国(境)费用28.35万元,比2014年增加3.35万元,用于4个团组共9人的出访任务(比2015年初预算增加3.35万元,主要是年度间追加调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49万元,比2014年减少34.82万元;公务接待费无支出,比2014年减少1.83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同比有较大幅度减少。

四、关于财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22.4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由于科研项目对外协作任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8.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省科学院2015年绩效管理共有两个项目,包括国际合作外事经费、重点仪器设备维修费。我院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重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监督与评价。一是共完成了4个出国(境)访问任务,加强与国际大学、科研机构的联合研发,促进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技术优势互补;二是按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来安排使用资金,对分析检测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提高分析检测能力,提高设备精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指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科学技术(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推动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等科学技术方面研究,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八、医疗保险(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在职及离退休职工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黑龙江省科学院

○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