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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2017-02-24 18:00      阅读:11095


第一部分 省科学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情况

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省科学院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管理省内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机构。二是管理院系统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知识产权)。三是编制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公益性研究和体现政府行为的战略高新技术开发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按照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开展“院地合作”工作和组织联合攻关。五是受国家有关部委委托,代管中央直属研究机构。六是参加省委、省政府成立的有关领导机构或咨询机构,制定政府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计划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七是代表政府的科研机构,与国外科研机构签署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协议。八是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分配科技三项经费和省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的拨款。

二、内设机构

省科学院机关内设人事处、科研处、学术信息处、机关党委、条件财务处、科技企业处、对外合作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9个处室。

三、省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省科学院本级及所属9家财政补助单位,共计10户,分别是:

1、黑龙江省科学院

2、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3、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4、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5、黑龙江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

6、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7、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8、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9、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10、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第二部分 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注: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注: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注:省科学院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16139.88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890.66万元,增长5.84%,其中:财政拨款16121.04万元,占99.88%,同比增长5.85%,其他自有资金18.84万元,占0.12%,同比减少4.1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科技人员增加及事业单位整体性调资,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长。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39.88万元,同比增长5.84%。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3163.18万元,同比增加637.74万元,增幅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3万元,同比增加42.31万元,增幅16.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0.88万元,同比增加24.77万元,增幅为3.66%;住房保障支出1973.99万元,同比增加185.84万元,增幅为10.39%,部门预算安排的各项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均为因人员及事业单位整体性调资引起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增加。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39.88万元,同比增长5.84%。其中,基本支出10741.57万元,占支出总额66.55%,同比增长8.36%,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5398.31万元,占支出总额35%,同比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按项目管理的对各类人员补助支出中的住房货币化补助人员比去年增加。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6121.04万元,同比增长5.85%,其中:经费拨款15827.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8.18%,同比增长3.9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3.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82%,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缴房产出租出借收入同比增加。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1.04万元,同比增长5.85%,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3145.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1.54%,同比增长5.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87%,同比增长16.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35%,同比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资,医疗保险费预算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973.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2.24%,同比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预算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121.04万元,同比增长5.8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13145.17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8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5%;住房保障支出1973.16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24%。部门预算安排的各项功能分类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均为因人员及事业单位整体性调资引起的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增加。

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12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工资福利支出4408.56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35%,同比增加362.33万元,增幅8.95%,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新进人员,在职人员调资;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684.51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5%,同比增加81.1万元,增幅11.13%,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新进人员引起的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离退休公用支出28.4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2%,同比减少0.23万元,减幅0.8%,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死亡;职工体检支出96.72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6%,同比增加1.12万元,增幅1.17%,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1.7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8%,同比增加435.8万元,增幅为7.93%,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资;项目支出4971.0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83%,同比增加2.25万元,增幅为0.05%,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按项目管理的对各类人员补助支出增加。

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结构图

七、关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12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51.8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8%,同比增加7.39万元,增幅1.66%,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机关商品服务支出630.91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91%,同比增加214.1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省科学院所属非预算单位承担的项目经费同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1.7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6.8%,同比增加435.8万元,增幅为7.93%,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资;对事业单位补助9100.5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6.45%,同比增加236.97万元,增幅2.67%,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院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在职人员调资;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总额0.04%,同比减少2.64万元,减幅为30.56%,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机关办公设备更新预算减少。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00.44万元,同比增加43.2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承担科研项目中科技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合作与交流、访问学者等因公出国(境)事项同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6.4万元,同比增加66.4万元,增幅16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科技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合作与交流、访问学者等因公出国(境)事项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04万元,同比减少5.86%,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与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无变化,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十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20.03万元,同比增加3.33万元,增幅2.85%,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开展与地市、企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差旅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8.6万元、差旅费32.04万元、会议费4.42万元、福利费0.29万元、日常维修费1.11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6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5.9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说明

省科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2355.01万元,同比减少659.81万元,减幅21.89%,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减少,政府采购项目相应减少。其中科研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数额2308.01万元。年度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将按照规定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对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中标和成交结果等采购活动进行全程公开。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省科学院2017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3.9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院属单位上缴财政房产出租出借收入同比增加。2017年,预算单位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2680.51平方米。10户预算单位实有车辆41台。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的通知》(黑财绩〔2016〕9号)要求,已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至省财政厅(不含以项目列支的会议费、工资、取暖费、水费、电费、伙食费、偿还贷款及利息等支出)。省科学院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专项经费总额为3931.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以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7年黑龙江省科学院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指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科学技术(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推动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等科学技术方面研究,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八、医疗保险(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在职及离退休职工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及其政策目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活动情况及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支出分为类、款、项三级。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黑龙江省科学院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