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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公开的说明 2017-09-26 09:09      阅读:11914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6年

部门决算数据公开的说明

 

第一部分 省科学院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省科学院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管理省内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机构。二是管理院系统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知识产权)。三是编制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公益性研究和体现政府行为的战略高新技术开发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按照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开展“院地合作”工作和组织联合攻关。五是受国家有关部委委托,代管中央直属研究机构。六是参加省委、省政府成立的有关领导机构或咨询机构,制定政府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计划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七是代表政府的科研机构,与国外科研机构签署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协议。八是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分配科技三项经费和省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的拨款。

二、机构设置

省科学院机关内设人事处、科研处、学术信息处、机关党委、条件财务处、产业化处、对外合作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9个处室。

三、人员构成

省科学院编制人数为14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4人、财政补助人员762人、经费自理人员606人;年末实有人数79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8人、财政补助人员516人、经费自理人员234人。年末实有离休人员23人、退休人员722人。

四、编制范围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省科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省科学院本级及所属9家财政补助单位,共计10户,分别是:

1、黑龙江省科学院

2、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3、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4、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5、黑龙江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

6、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7、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8、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9、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10、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第二部分  省科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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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省科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省科学院2016年总收入32752.75万元,比2015年增加2109.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506.47万元。系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2016年决算数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6.2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调资。

(2)事业收入9574.06万元。系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为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等。2016年决算数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39.88万元,增加13.52%。主要是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规模增大。

(3)其他收入2672.22万元。系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横向课题经费、利息收入等。2016年决算数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13.3万元,增长43.75%。主要是横向课题经费增加。

(4)年初结转和结余2352.18万元。系以前年度支出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资金。

 省科学院2016年度决算收入结构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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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科学院2016年总支出28097.9万元,比2015年减少3036.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073.95万元。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16年度决算数较2015年度决算数减少4707.97万元,减少23.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13023.95万元。系科研项目支出,如特种胶粘剂胶接关键技术与工艺、微生物种质资源创新、新型催化工艺与机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植物新品种选育、微生物菌种保藏与繁育、先进功能与复合材料制备机理、病虫害微生物防治机理、基因工程与发酵工艺、设施农业重金属污染分析与治理、植物活性成分分析与纯化提取工艺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等。2016年度决算数比2015年度决算数增加1671.11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增加科研项目投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4774.43万元。系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资金。

 

省科学院2016年度决算支出结构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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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0506.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76.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获得国家级项目拨款、离退休人员调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3%,主要用于哈洽会国际亚麻展及总工程师会议,2016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承办哈洽会国际亚麻展及总工程师会议。(当年已追加调整预算)

(2)教育支出20.1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01%,主要用于研究所费用,2016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研究所生费用年中单独申报预算。(当年已追加调整预算)

(3)科学技术支出15730.9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62%,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3205.49万元,增长了25.6%。主要原因是当年获得国家级项目拨款。(当年已追加调整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32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2016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4.8万元,增长了5.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调资。(当年已追加调整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93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2016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18万元, 降低了0.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去世。(当年已追加调整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1836.4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88%,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6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48.25万元,增加了2.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增资增加提租补贴。(当年已追加调整预算)

省科学院2016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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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76万元,比2015决算数年增加了20.9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了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因公出国(境)费用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65万元,用于9个团组共19人的出访任务,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了5万,主要原因是年度间追加调整预算,增加了国际学术交流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7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数量41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了4.2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调研的次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了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公务接待费无支出。

四、关于财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7.17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由于科研项目对外协作任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3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我院对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和省级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工作,自评价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万元,绩效自评价评价得分90分,具体项目和自评价情况是国际合作外事经费45万元、重点仪器设备维修费20万元。我院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重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监督与评价。一是共完成了9个出国(境)访问任务,加强与国际大学、科研机构的联合研发,促进相关学科领域、科研技术优势互补;二是按照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来安排使用资金,对分析检测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提高分析检测能力,提高设备精度,提高工作效率。项目和专项支出预算绩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自评价指标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预算绩效拟采取的措施是制定更详尽的评价指标量化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指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科学技术(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推动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等科学技术方面研究,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八、医疗保险(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在职及离退休职工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十三、预算执行情况:是各级财政部门就经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执行的具体情况。

黑龙江省科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